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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中的心理学》:第1章:人格障碍篇
王安石:偏执型人格障碍(1)
第1章:人格障碍篇
人格(personality)是一个人具有一定倾向性的心理特征的总和,是个体特有的特质模式及行为倾向的统一体。而人格障碍(personalitydisorder)则是指从童年或少年期开始,并持续终生的显著偏离常态的人格。根据现代人格心理学理论,人格障碍一般可分为偏执型、情感型、分裂型、暴发型、强迫型、癔症型、无力型、反社会型和不合群型等。
王安石:偏执型人格障碍
王安石,是中国北宋时期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他于庆历二年(1042年)登杨镇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官吏。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诏王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多年担任地方官的经历,使王安石深切认识到宋代社会贫困化的根源在于兼并,宋代封建统治所面临的危局是“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熙宁年初(1608年),王安石以翰林学士侍从之臣的身份,同年轻的宋神宗议论治国之道,深得宋神宗赏识。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
但是王安石的变法很快遭到保守派的抵制,并在其两次被罢相后失败。王安石的变法,除了体制等固有因素限制外,是什么个人因素导致了变法失败呢?对此,又该如何从心理学角度去解释呢?
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年),字介甫,号半山,封荆国公。江西临川人,北宋政治家、思想家,同时也是著名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欧阳修称赞王安石:“翰林风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怜心尚在,后来谁与子争先。”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存世。王安石亦擅长诗词,流传最著名的莫过于《泊船瓜洲》中的诗句: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1070年王安石升任同平章事(宰相),施行变法,由于新法中的土地改革影响到地主与相关官僚的利益,变法遭到他们的强烈抵制,在民间由于改革推行难度大,反而对一般民众的生活产生不利影响,因而又遭到知识分子的敌视,使得他在民间形象一直不佳。在1074年、1076年两次被罢免职务。宋神宗死后,原反对派司马光(曾因与王安石政见相左而被排挤)任宰相,几乎废除了所有法案。变法失败后,王安石退居江宁(今江苏南京)。
王安石:偏执型人格障碍(2)
“熙宁变法”,王安石的两大失误
王安石及其追随者在宋神宗皇帝的大力支持下,倡导变法,革除积习,这便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熙宁变法”。可惜这次变法前后跌宕起伏极大,并使朝臣长期相互倾轧,致使改革成效大打折扣。这与王安石决策的失误及用人不当有着极大的关系。
其实,王安石在没有受到重用之前,就已有才名。《宋史》说他“属文动笔如飞”,又“议论高奇,能以辩博济其说”。后来,文彦博和欧阳修极力推荐王安石,司马光、韩绛、吕公著等人又大力呼应,王安石得以出任朝廷命官。可惜王安石自1070年任同平章事(宰相)后,朝中大官能与他合作的只有韩绛一人,其他人除了逝者,皆与王安石决裂。不仅如此,王安石改革中用的人后来都被称为“熙丰小人”(熙宁是神宗的年号)。到1074年,神宗皇帝迫于众议,不得不将王安石罢免。虽然不到一年又被调回京城任相如故,但王安石再相一年九个月,终被罢免,不复启用。
王安石竭尽全力变法,不惜与众多亲朋好友决裂,到头来却好心不得好报,备受后人指责,究其原因主要有两条:一是变法过激令人无法适应;二是用人不当致使奸臣当道。
变法步伐过快,导致民怨沸腾
王安石搞“熙宁变法”,坚持“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在十多年间,以“急进”变法的形式,接连推出农田水利、青苗、均输、方田均税、免役、市易、保甲、保马等新法,并一口气裁并了全国一百几十个州县。这些举措虽一时减轻了国家的经济负担,但给各级管理带来了极大的混乱,最终使“熙宁变法”始而只进无退,终而大退少进。换言之,王安石实施变法,将固有体制进行彻底整改,加之过于急躁,安有不败之理?!
与此相反,司马光等人则主张“渐进”的改革方法,逐步改变朝政。据《宋史?食货志》记载,变法之初,司马光也曾上疏神宗皇帝:“国用不足,在于用度太奢,赏赐不节,宗室繁多,官职冗滥,军旅不精”。但就如何变法,司马光认为:“必须陛下与两府大臣及三司官吏深思救弊之术,磨以岁月,庶几有效,非愚臣一朝一夕所能裁减。”两朝元老富弼也曾劝神宗皇帝:“陛下临御未久,当布德惠,愿二十年口不言兵”。苏轼则一开始就提醒神宗皇帝:“陛下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可惜王安石对“渐进”的做法不屑一顾,此后,更将这批“反改革派”或贬为地方官,或致仕退休。
王安石:偏执型人格障碍(3)
王安石的变法不切实际,导致民怨沸腾,以至于东明县农民上千人集体进京上访,在王安石宅前闹事。熙宁七年(1074年),一个曾被王安石提拔的看门小吏郑侠,画了一张《流民图》进呈天子御览。郑侠还附了一道奏疏,说微臣在城门上,天天看见为变法所苦的平民百姓扶携塞道,质妻鬻子,斩桑拆屋,横死街头,实在是忍无可忍。因此恳请皇上罢废害民之法,“延万姓垂死之命”。这件事令神宗观后大为震惊,心如刀绞,两宫太后(太皇太后和皇太后)观后更是泣言:“安石乱天下。”其实早在熙宁二年,御史中丞(相当于监察部部长)吕诲就上疏宋神宗:“臣究安石之迹,固无远略,唯务改作,立异于人……人情未和,唯在澄清,不宜挠浊。如安石久居庙堂,必无安静之理。”不知宋神宗当时对此作何感想?
管理学上有一条重要原则,“做对事,并把对事做对”(Dotherightthing,anddoitright)。王安石搞“熙宁变法”,无疑是在做一件对事,可惜由于他刚愎自用,独断专行,最终没将对事做对。由此,王安石上负神宗皇帝之圣恩,平愧同僚故旧之信任,下辜四海黎民之殷望。后人王夫之(明代)说:“熙丰新法,害之已烈者,青苗、方田、均输、手实、市易,皆未久而渐罢。”
变法用人不当,终成小人乱政
毛主席曾有一句名言:“正确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王安石变法不仅政策有误,用人更是有误,到头来是因人废事,前功尽弃。换言之,王安石变法失利,也在于他滥用亲信,排斥异己,启用了一大批虽顺从己见但阴险狡诈之徒,结果导致“小人乱政”,“奸人坏法”。
何谓小人,以司马光之见,就是不论其才华高低,德行不立之人。小人通常有两个突出特征:为求功名可以不择手段;为泄私欲可以不计后果。王安石最重要的支持者与助手吕惠卿、章、曾布、蔡卞、吕嘉问、蔡京、李定、邓绾、薛向等人,尽是后世声名狼藉之辈,绝大部分都被列入官修正史《宋史》的奸臣册中(见表1-1)。这些人初入官场时,大多做事尽心尽意,尽显才干,但时间久了,他们便以王安石为榜样,用人唯亲,排除异己,且做事急功近利,唯利是图,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做出种种为人所不齿的事情。
王安石:偏执型人格障碍(4)
表1-1王安石亲信一览表
新党人物主要官职主要谗佞/反复举动
吕惠卿(1032—1111年)参知政事(副宰相)为求自己的进一步升迁,竟离间宋神宗与王安石之间的关系,令王安石二次被罢免,难有作为
章(1035—1105年)参知政事把司马光、苏轼、范纯仁等时下
同平章事(宰相)名流一概打成“元佑奸党”,人数多达120人(以后又扩大到309人),并把他们的姓名镌刻在石碑上,遍布全国州县,其疯狂报复的程度空前绝后,令人发指
蔡京(1047—1126年)参知政事积极参与并执行对“元佑奸党”
四任同平章事的残酷迫害,晚年更是残害忠良、任人唯亲,导致奸臣当道,北宋灭亡
蔡卞(1048—1117年)中书舍人迫害异己,残害忠良,谋取私利
官尚书左丞
蔡确(1037—1093年)参知政事迫害异己、诬陷贤良,谋取私利
同平章事
曾布(1036—1107年)尚书右仆射排除异己,谋取私利
同平章事李定(生卒年不详)御史中丞迫害异己,诬陷贤良,制造“乌台诗案”文字狱,疯狂迫害苏轼,牵连欧阳修、文同等20多人
邓绾(1028—1086年)御史中丞多中伤善类,奸恶甚于章,且厚颜无耻
安(生卒年不详)吏部侍郎为了巴结章多次诬陷贤良,进谗言,弹劾邹浩、陈、江公望、
刑部尚书任伯雨、陈次升、常安民等人
舒(1041—1103年)知制诰迫害异己,诬陷贤良,参与制造
御史中丞“乌台诗案”文字狱,疯狂迫害苏轼,牵连欧阳修、文同等20多人
吕嘉问(生卒年不详)市易司提举依附章、蔡卞等人,滥杀无辜,
户部侍郎焚去案牍
注:1.本表所选之人皆出自《宋史》(奸臣册)。
2.司马光曾将王安石的门生故旧概括为谗佞之徒与反复之徒,其中尤以吕惠卿为最。
王安石:偏执型人格障碍(5)
例如,吕惠卿曾是王安石最坚定的亲信,也是一位很有才干的官员。但他后来为求自身的升迁,竟设计陷害王安石,令神宗皇帝对王安石的信任大打折扣。章也是王安石的得力助手,可他后来在迫害“元佑党人”时,可谓穷凶极恶,空前绝后,毫无君子风度可言。王安石的另一得力助手邓绾更是做事不择手段,厚颜无耻,他曾说:“笑骂由人笑骂,好官我自为之。”这句话成为后世指斥官场厚颜无耻行为的专用语。至于蔡京,那更是成为中国历史上少有的奸臣,搞得北宋末年的政场乌烟瘴气。
宋朝自立国以来,就一直遵循执政大臣“异论相搅”的祖训,以防一家独大,权臣当朝。可惜,王安石为求变法速成,将不同己见的大臣一概逐出朝廷,破坏了“异论相搅”的优良传统。这不仅使王安石无法做到“兼听则明”,也为北宋末年蔡京等奸臣把持朝政埋下了祸根。
变法初年,御史中丞吕诲就曾弹劾王安石:“大奸似忠,大佞似信”,“外示朴野,中藏巧诈”,“罔上欺下,文言饰非,误天下苍生”。御史刘琦等人则指斥负责实行新法的薛向等人皆是小人。富弼罢相时也上疏宋神宗:“(安石)所进用者多小人。”可是王安石为执行自己的路线,未在德行上严格要求自己的盟友,致使他们大多都变成“子系中山狼,得意便猖狂”(《红楼梦》语)的佞人之辈,与“元佑党人”们的德行相差甚远。其中王安石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王安石的偏执型人格障碍分析
王安石在“熙宁变法”中,独断专行,不容异见,导致变法严重受挫,其原因在哪里?史学界一向认为这是由于王安石缺乏变法谋略及宋神宗支持不足,但就心理学而言,这也是由于王安石人格偏执,不善团结各方人士,最终因人废事。偏执类型的人一般都具有强烈的自尊心,并十分敏感,固执己见,自命不凡。此外,一个人格偏执的人,还十分缺乏同理心,易将错误推诿他人或种种客观原因。凡此种种,都会使当事人在待人处事中表现出种种的偏向、偏见、偏信、偏好和偏激行为,并给其人际沟通及合作共事带来极大的阻碍。
王安石由于其偏执人格,既不善于听取不同意见,也不善于团结各方力量,树敌过多,不但陷自己于不利境地,也累及神宗皇帝不能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来完成“熙宁变法”的大业(见表1-2)。例如,王安石在变法过程中,一贯刚愎自用,独断专行,导致朝中大臣多与他决裂。这当中有人曾是他的靠山,如韩维、吕公著等人;有人曾是他的荐主,如文彦博、欧阳修等人;有人曾是他的上司,如富弼、韩琦等人;也有人曾是他的朋友,如范镇、司马光等人。虽然他们都是一时俊杰,朝廷重臣,却因为不同意王安石的某些做法而被逐一赶出朝廷。表1-2王安石偏执人格行为表现及后果
特征定义行为表现突出后果
王安石:偏执型人格障碍(6)
偏向不公正的认知自命不凡,一意孤行变法强制执行,缺乏宣传与尝
倾向试,导致变法以小乱大,不得人心
偏见不实际的认知不切实际,急功近利头脑发热,不思反省,改革步伐
判断过快,导致事与愿违,民怨沸腾
偏信带有个人成见偏听偏信,自以为是听不得不同意见,破坏了宋朝
的判断倾向立国以来“异论相搅”的优良传统,为后来奸臣当道埋下了祸根
偏好带有个人成见任人唯亲,排斥异己重用吕惠卿、章、安、曾
的选择倾向布、蔡卞、蔡京、李定、邓绾、薛向等有才无德之徒,导致“小人乱政”,“奸人坏法
偏激过激的行为举动刚愎自用,主观武断与司马光、苏轼、文彦博等稳健改革派决裂,变改革争论为党派倾轧
特别是司马光,念在与王安石共事数年的交情上,他曾三次写信给王安石,劝其调整自己的治国方略。可惜王安石就是执迷不悟,看一条驳一条,最终导致司马光与他分道扬镳,终生不再往来,直到公元1086年两人同年去世。
再如,熙宁四年(1071年),开封知府韩维报告,境内民众为了规避保甲法,竟有“截指断腕者”。宋神宗就此事问及王安石,不想王安石竟回答:“这事靠不住。就算靠得住,也没什么了不起!那些士大夫尚且不能理解新法,何况老百姓!”神宗皇帝听了颇为不悦地说:“民言合而听之则胜,亦不可不畏也。”王安石听了仍是不以为然,因为在他看来,就连士大夫之言都可以不予理睬,更何况什么民言!王安石如此极端,如此自以为是,难怪人们都称他为“拗相公”。
王安石:偏执型人格障碍(7)
王安石早年在《上仁宗皇帝万言书》中提出了“教之、养之、取之、任之”的人才观,认为若“有一非其道,则足以败乱天下之才”。王安石还主张朝廷应对人才加以规划培养:“明诏大臣,思所以陶成天下之才,虑之以谋,计之以数,为之以渐,期合于当世之变。”可惜,王安石口头上称用人要从长计议,任人唯贤;行动上却急功近利,滥用亲信。这虽为他的政策执行带来一时的便利,却为他的变法失败埋下了祸根。后来,北宋的朝政已不再是变法与否的争论,而是疯狂迫害异己的斗争。北宋政权也就在这样的争斗中迅速衰落,以致灭国。想来这与王安石的偏执人格有着莫大关联!
王安石的变法失利告诉后人:欲改变社会,必先改变自己;一个人格不完善的人,是不配也无法领导社会进步的。试问,一个性格“拗扭”之人,何以包容天下,礼服众心呢?!偏执型人格障碍的表现
心理学中,偏执型人格又称妄想型人格。其特点是自我评价过高,好胜心强,固执己见,多疑敏感,过分警惕。常采取过分的探查与防范措施,易嫉妒,好争辩,听不得批评意见,做了错事总是推诿于客观或归罪于别人。临床心理学将偏执型人格的具体表现又进一步描述为六个方面:
?极度的感觉过敏,对侮辱和伤害耿耿于怀;
?思想行为固执死板,敏感多疑、心胸狭隘、爱嫉妒;
?自以为是,自命不凡,对自己的能力估计过高,惯于把失败和责任归咎于他人;
?总是过多、过高地要求别人,但从来不信任别人;
?不能正确、客观地分析形势,有问题易从个人感情出发,主观片面性大;
?在家不能与家人和睦相处,在外不能与朋友、同事相处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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