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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药中间商数量多,但规模小、市场集中度不高 目前,中国医药批企业近1.6万家。实际从事医药分销的公司及组织大约有20万家,企业数量众多,规模小。在1.6万家批发企业中,年销售额超过2000万元的只有800余家,不到总数的5%;前三大医药商业企业的市场份额为18%,前十大批发商的年销售额之和也仅占批发行业总销售额的27.7%左右,而美国市场
前12大医药流通企业的市场份额为80%,,日本市场前三大医药企业的市场份额为67%。
2.医药中间商流通费用率居高不下,盈利能力较低,行业亏损面不断扩大 中国大型医药批发企业的毛利率为6%,净利率只有0.63%。美国药品销售规模为4000多亿美元,医药分销业毛利率在4%左右,低于国内6%的水平,但由于规模大,集中度高,平均费用率约为2.9%,因此获利能力强,净利率为1%左右。
3.布局不合理 由于受传统医药流通体制的影响,药品批发企业仍按照行政区划而不是按照药品的合理流向进行优化,平均每个省拥有400多个批发企业,不符合全国医药大流通、全国统一医药大市场的趋势。并且,药品零售网点主要集中在广州、深圳等大、中城市及沿海发达省区;而广大农村及偏远地区,药品零售终端数量较少。
4.信息化程度参差不齐,信息资源不能共享 中国医药流通主体的信息化水平非常低,计算机及其网络技术的应用还不普及,尤其是县及其以下的医药流通企业中,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人才十分匮乏。很多企业不熟悉、不了解电子商务、网上销售、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经营管理者难以借助网络技术及计算机信息系统来掌握客户动向及药品流向,很难实现商品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有效流通和管理。
5.缺乏现代化医药物流手段,医药物流尚未发育成熟 一方面,中国大部分制药企业、医药批发企业以及医药零售企业独自建造大型物流企业,彼此相互独立,缺乏交流与沟通,造成物流资源不能充分利用,物流各环节断裂,价值链链条彼此脱节不能形成核心竞争力,建设及经营成本较高,医药物流资源浪费严重。另一方面,存在着物流需求的严重不足,物流资源过剩。中国物流中心平均空置率高达60%。
6.医药市场中介组织发展尚不完善医药市场中介组织是指为适应电子商务交易方式的要求,具有与传统流通主体不同运作方式的新的市场媒介体,其中包括新型网络服务商、第三方物流企业等。目前,由于中国药品分销体系仍然以传统分销企业为主,电子商务条件下的新型市场中介组织的产生和发展所需要的条件还不完全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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